“变脸”是川剧表演的绝活,能在瞬间在广大观众的众目睽睽之下变换出各种不同的脸谱,让人惊叹不已。在现实生活中,有人竟然现学现用,玩火自焚,把“变脸”绝活用在了车辆的号牌上。
年9月3日10时40分,东至公安交管三中队接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指令: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真实号牌为苏NFP1**,于今年7、8月份在我市东至辖区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,现涉嫌违法车辆停在某服务区,要求及时查处。
接到指令后,执勤民警立即赶赴某服务区,对涉嫌的苏NFP1**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依法暂扣,将该车驾驶人带回中队接受调查。在大量的苏NFP1**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卡口监控抓拍图片等证据面前,驾驶人仲某(男,47岁持A2驾驶证,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人)承认了自己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。
驾驶人仲某交代,在今年线大渡口段至东至段国道大修,实施禁止中型以上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期间,为了节省运费和时间,同时逃避被卡口监控抓拍后受罚,在7、8月份期间,多次使用黑色胶带将苏NFP1**车牌字母中“F”变造为字母“E”,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,交警就无法查处其交通违法行为。殊不知法眼无边,驾驶人仲某所做的一切,早已被交警一一记录。
时值国家70周年大庆之际,驾驶人仲某竟逆潮流而动,实施违法变造营运车辆机动车号牌的严重违法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“…使用伪造、变造营运车辆机动车号牌”规定,将面临罚款伍仟元、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、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(准驾车型降级)的法律严惩。目前,此案正在侦办中。
▍信息来源:东至交警